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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偉盟:公告本公司與新竹縣政府訴訟案相關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本公司、新竹縣政府。

法院名稱:最高法院。

案號:104年度台上汽車貸款信貸房貸銀行缺錢急用哪裡借錢字第2415號。

2.事實發生日:104/12/3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有關本公司依據新竹縣政府「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

灰渣)最終處置場設置BOO計畫」申請開發案(以下簡稱 BOO案),全案說明如下:

本公司BOO案投資契約簽訂日期為民國92年9月16日,期間歷經多次工期展延,

本BOO案在客觀上已無法開發,造成無法開發之原因新竹縣政府應負擔較大之責任

,此事實業經中華民國仲裁協會103年7月7日102年仲聲義字第047號仲裁判斷書判

斷主文,新竹縣政府應給付本公司新臺幣1億0,727萬9,655元整,及自102年6月28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二順位設定地上權任何問題免費諮詢利息。新竹縣政府不服仲裁判斷結果,

繼而提起撤銷仲裁判斷之訴。本案復經臺灣高等法院於104年8月26日判決新竹縣政

府敗訴,新竹縣政府不服判決結果依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4.處理過程:經最高法院民事庭判決,本案新竹縣政府上訴為無理由,判決上訴駁回,

三審定讞。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新竹縣政府仍須依仲裁判斷書判斷主文給付本公司新臺幣1億0,727萬9,655元整。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偉盟-公告本公司與新竹縣政府訴訟案相關說明-083854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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